青海新聞網·大美青?蛻舳擞 根據(jù)西寧市公安局、西寧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西寧市財政局、西寧市商務局、西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通告,西寧市公安交管部門將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根據(jù)有關要求,2024年11月1日起,西寧市公安交管部門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查驗車輛,審查CCC認證證書,嚴格核驗銷售發(fā)票、產品合格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材料,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2024年11月1日后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將不予登記。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購買的不符合新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施過渡期管理,過渡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過渡期內,為保證電動自行車正常上道路行駛,車主須及時申領取得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過渡期屆滿后,懸掛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仍駕駛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各機關、團體、企業(yè)要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讓車主了解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要求,引導車主合理使用、處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鼓勵車主在過渡期內主動置換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并提供相關優(yōu)惠和便利措施。
符合國家標準并列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內的電動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范疇,應當按照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辦理機動車登記業(yè)務,申領懸掛機動車號牌并持相應準駕車型摩托車駕駛證方可上道路行駛。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上牌的,應在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申請的不予登記。登記時,車主需提供身份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購車發(fā)票等證明車輛合法來源的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fā)放臨時號牌(號牌顏色為白色,號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上道路行駛期間必須懸掛臨時號牌且保持清晰、完整。
兩處登記地點:七一路雅迪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網點(西寧市城東區(qū)七一路246號雅迪電動車專賣店)、七一路愛瑪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網點(西寧市城東區(qū)七一路169號愛瑪電動車專賣店)。